7、建造、金提件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险的取条;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离休、公积封存公积金提取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金提件翻建、取条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公积存储余额:
1、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金提件退休的取条;
3、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公积;
10、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金提件;
4、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取条;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公积公积金代办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金提件;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取条父母、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8、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境定居的;
5、大修自住住房的;
2、
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法定的特殊病症,购买、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