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资料齐全的住房借款申请,受托银行应及时受理审查,公积封存公积金提取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金贷抵押物、
成都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款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电话须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委托的成都材料银行填写书面申请,质押的申请证明,
借款人申请贷款,住房有关部门出具的公积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金贷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
款交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成都公积金中心复核,成都材料公积金代办提取并及时报送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住房成都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受托银行应按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贷款资金应以借款人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售房款专户;若系再交易住房贷款,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须将贷款资金划转到成都公积金中心委托的住房交易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专户,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再按相关规定支付给售房人。